鸢酒

【信白】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四)

既然是美食文肯定少不了火锅啊,
之后剧情开始走上正轨,
世界观与真实历史无关
————————
          挥别傴都,李白带着韩信一路南下,时至秦灭六国,所见皆是被战争摧毁的痕迹,但废墟中又透露着蓬勃生机,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万物大多随遇而安,消沉过后便是百废待新,逝去的终是逝去,苟活的依然活着。
        李白本打算一路赏景游玩,但这残垣断壁着实没什么看头,便失了兴致,专心赶路。
         从傴都到江南要经过蜀地,蜀地难行,但也正因如此,它才成为这场战争中难得的净土。

        蜀地虽然湿气重,但风景确实一等一的好。

        “特别是蜀地的辣椒,像你的头发一样红。”李白将韩信的头发绾起,又为他扣上了斗笠,现在天下还未安定,贸然暴露韩信的红发必然会惹来祸端。
         韩信伸手将斗笠扶正,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每次出门都有李白提醒他,一来二去就习惯了,有时竟还有些期待。
        “前面有一个小镇,听说蜀地有种用辣椒熬汤涮菜的特殊吃法,叫做火锅,还有用五种粮食酿成的清酒也是难得的佳酿。”李白扬起嘴角,露出一个明媚的微笑,“但是阿信你还小,不可以喝哦。”
        “太白,信不小了。”且不说他只有十岁,就算是步入暮年的老人对这只活了几百岁的狐狸来说都是小孩子。

       韩信知道李白好酒,但怕影响到他,这些年一直忍着酒瘾,这到了蜀地,不尝一尝这里著名的清酒对李白来说,简直枉废此行。
       “那好,只能尝一口,不行,只能用筷子点一下。”能追求到特色的美食对李白来说像看到韩信一天天长大一样有成就感,只有食遍天下食材,尝尽人间百味,才算不枉此生。

        这世间的珍馐不止存在于皇家,有时街边的小店里也有令人惊喜的美味。李白早打听好了这一带火锅最好吃的门店,谁知到时竟只见一个随意搭起来的小棚子,一派萧条之景。

        “哟,有客人来唠,里面请,要吃着啥子,红锅还是鸳鸯。”店小二见有人来忙迎了上去,淳朴的口音更显出当地人的热情。
         进入小店便是别有洞天,内部装修算不上奢华,但也是干净整洁,浓郁的红油味冲击着鼻腔。
         “要红锅,”李白低头看了眼韩信,顿了一下还是加了句,“微辣。”
         店内客人很多,小二记好后就下去忙了,李白觉得干等无趣,索性随意找了个人说话。
       “老弟你是外乡来的哦,我给你讲,我们蜀地就这家火锅最巴适,要不是遇到着变天,山贼头头到处跑,我们蜀地更巴适,现在这就家店还能吃到咯。”

        蜀地话和傴都差别不大,李白勉强能听懂,自觉有趣,便多聊了几句,不一会儿,翻着油花的锅就被端了上来,锅面上漂浮着几个红辣椒和花椒。
        李白知道韩信不喜姜蒜,便用漏勺将其挑出,待油烧热,才下涮菜。
         正直战乱,食材短缺,所以涮菜都是由店家提前配好,八两银子一组,价格主要是图个吉利,也不算得贵。
         切的极薄的肉片,用特制的酱料提前腌好,在油温最高的地方涮上半分钟,裹上红油、香菜、花生、芝麻入口,红油和肉香充盈着口腔,肉也不觉得腻或老,生熟正好。
        韩信吃不得辣,只是一口,便被刺激得龇牙咧嘴,但看到李白吃的香甜,还是忍住咽了下去。
       李白看到韩信被辣得水汪汪的眼睛顿时什么戏弄的心都没有了,唤店小二拿一空碗,倒上茶水,将辣椒在水里涮尽,才喂入韩信口中。
        “早知如此,该要个鸳鸯。”李白挑一干菜花,放入嘴中细细咀嚼,“知晓你吃不得辣,却不想你这般。”
        “倒是坏了太白你的兴致。”韩信带着愧意一笑。
       李白对味,向来追求极致,他这般任茶水冲去本味的行为,说坏兴致也不为过。
       “非也,阿信凭喜好便好,待你年岁大些,会食得辣。”

       蜀地有三绝,美景,美食,美人。

       只是这美食都尝过了,那清酒李白直接买了一缸收起来,说有空带回狐族给族人尝尝。
       数得来的美人也都进了阿房宫,所以这三绝只余这美景。

        时至乱世,不说山,只要有个土坡土匪疙子都能安家。韩信觉得,他有这个随身的狐大仙庇佑,那些人定不会撞上来,但他想错了,像他们这种衣着整洁,神情悠闲的都是那些人的猎物。
        在韩信将不知道是第几波人放倒的时候,李白终于抬手,示意他们可以回城镇休息。
        得到许可的韩信双手脱力地坐在地上,虽说这些山贼大多只会些三脚猫功夫,但一下对付这么多人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李白走上前收起他的银枪,“若是随我练剑,你应当还能挡三波,不过在你现在的年纪,有这种表现,将来在武学上定会有所作为。”,若不是看韩信太累,他是绝不会碰这柄枪的,每次只要一接近它,脑子里就会出现那个男子的身影,而且那个身影的脸随韩信的成长愈加清晰,分明是韩信长大后的样子。
      
         “我终归还是习惯使枪,这毕竟,是家里就给我仅有的回忆了,兄长,父亲,娘亲,大娘,还有刘阿嬷,他们都不在了……”想起死在秦军铁骑下的家人,韩信握紧了拳,再等等,等他长大,定会手刃秦军,为他们报仇。

        李白也撩起衣摆随意坐下,伸手将韩信揽入怀中,安抚他溢散出的戾气,后悔当初没清掉他这一部分记忆,不过是个孩子,却承受着灭族之恨,自己十岁时还只是个灵智初开的狐狸崽。
        “你的家人走得都很安心,我答应他们会照顾好你的。他们真的很爱你,留下你并不是因为他们想让你承担仇恨,为他们报仇。”李白安抚道,多年前那日他在元魂珠中听到的话,今日想起仍是有些许心酸,“你的家人连未来你的字都想好了,等你加冠便告诉你。”李白刻意隐瞒了他家里为他和隔壁白家那个叫白木子的姑娘订的亲事,但也不清楚自己为何要隐瞒。

        这里附近的城镇并不远,也就半时辰的脚程,因为疲惫,韩信遂放松警惕,拉着李白的手迷迷糊糊地走。

        “小贼,站住!”

        韩信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突然撞了一下,身体失去平衡,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伸手撑地还是稳住斗笠。
        李白见状将他拉入怀中用广袖挡住了韩信的红发,然后抬腿将地上的钱袋踢给身后追来的人。
        那人看李白气度不凡,自知是自己惹不起的人,道了声谢便匆匆离开,周围人见李白将韩信护得紧,以为这小乞丐是冲撞了有钱人家养的兔儿爷,皆对他的未来叹息。
        李白淡淡地瞟了跪在地上颤抖地人一眼,是个和韩信差不多大的孩子,虽说这些因为战争流浪的孩子很可怜,但总归能找到事做,不至于偷窃乞讨,他一向对韩信以外的人没有太多耐心,况且,是对于这种信息交流极快的群体,韩信还活着这件事不能让他们中的人知道。

        “太白,我们走吧。”韩信感受到李白身上的杀气,拉了拉他的衣袖,是自己太疏忽了。

        “别让我听到你说出去。”李白收敛了气息,将韩信抱着,运起轻功快步离开人群。

        感受到身前人的离去,刘邦才从呆滞中清醒,慌忙收起地上李白留下的碎银,刚他没看错,那人怀中的人是红发,韩家人还活着。
         他当然不会不说出去,但现在还不是时间,兵神世家的韩家啊,上天是怜惜他沦落至此,才赐给他这样一柄利剑吗?
         刘邦嘴角勾起一抹笑,同样是被灭门的人,今日之辱他必将百倍奉还。
       

       

评论(3)

热度(14)